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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阳办理出生登记,以下是一份必备材料一览指南:
1. 出生证明:出生证明是办理出生登记的首要材料,需在婴儿出生后30天内由医院出具。
2. 父母身份证:出生登记需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父母户口簿:父母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 结婚证: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居住证明:如居住地址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需提供居住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6. 领取出生登记证费用:根据当地政策,办理出生登记可能需要缴纳一定费用。
7. 婴儿照片:办理出生登记时,需提供婴儿的照片,一般要求为半身彩色照片。
8.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婴儿为非婚生子女,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下为具体办理流程:
1. 收集以上必备材料。
2. 前往当地派出所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办理出生登记。
3. 提交材料,工作人员审核。
4. 审核通过后,领取出生登记证。
5. 按照要求,将出生登记证等相关材料归档保存。
请注意,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确保办理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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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出生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落户方是军人且户口已注销的,应当提交军人工作证件和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
《出生医学证明》未登记父亲信息,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应当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申报出生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落户方是军人且户口已注销的,应当提交军人工作证件和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
《出生医学证明》未登记父亲信息,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应当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公民在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时,父母已离婚的,应当向有直接抚养权一方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三)父母《离婚证》(生效的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民事调解书);
(四)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
随非直接抚养方落户的,父母双方应当同时到公安派出所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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