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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信阳市中考加分政策解读及新规下的升学利好如下:
一、加分政策概述
1. 信阳市中考加分政策主要针对在体育、艺术、科技、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2. 加分项目包括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竞赛类等。
3. 加分幅度一般在5-20分不等,具体根据加分项目及学生表现确定。
二、新规下的升学利好
1. 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分政策鼓励学生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全面发展,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 优化升学渠道:加分政策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升学机会,有助于学生进入心仪的高中。
3. 增强竞争力:加分政策使学生在中考中具备一定的优势,有助于提高学生在高中招生中的竞争力。
4. 促进教育公平:加分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有助于促进教育公平。
三、具体加分项目及要求
1. 体育类:
(1)参加市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可加5分。
(2)参加市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前十六名的运动员,可加3分。
2. 艺术类:
(1)参加市级以上艺术比赛,获得前八名的选手,可加5分。
(2)参加市级以上艺术比赛,获得前十六名的选手,可加3分。
3. 科技类:
(1)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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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
1.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 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2.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的,照顾10分。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 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 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第192号)要求执行。
7.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迁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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