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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10人酒局当中,有5人当天没有喝酒,酒局死人,5个没沾酒的公职人员却被推上风口浪尖!
有人说“不喝就别去,坏了规矩才出事”,这歪理真让人无语!
酒桌文化什么时候成了道德绑架的工具?
其实类似的情况在法律上早有讨论,共同吃饭的人到底有没有义务盯着别人喝酒?
前两年有个案子挺有意思,一桌人吃饭有人喝多摔伤了,法院最后判所有在场的人都要赔钱,理由是“没及时劝阻”。
但关键是被罚的那些人自己也没少喝啊,大伙儿都喝迷糊了谁顾得上谁?
现在问题来了,如果一桌子人连酒杯都没端过,还要被扣上“没尽到责任”的帽子,这不是跟让观众给球员受伤负责一样离谱么?
你说要是真有人喝多了,清醒的人搭把手送回家那确实该做的,可要是从头到尾滴酒不沾的,这锅到底该咋算啊?举报